RISK DISCLOSURE STATEMENT
风险披露声明
RISK DISCLOSURE STATEMENT
·本次开户使用的经纪服务主体为狮子金融集团旗下的开曼持牌公司(狮子国际有限公司[1455005]),作为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CIMA)颁发的证券投资业务(SIB)许可证的持有人,本公司受到开曼法规[Securities Investment Business Law] [Anti-Money Laundering Regulations]和开曼金融管理局[CIMA]的合规监管。根据SIBL颁布的法规承担多项持续义务。
·狮子金融集团将向开户申请人提供遵循当地法规及满足狮子金融集团全球一致合规要求和服务标准的经纪服务。您认同并接狮子金融集团及旗下各业务实体开展业务运营时在客户识别、真实意愿确认、打击洗钱及恐怖主义资金筹集等等方面为实现规监管所增加的作业环节和要求,并自愿配合提供所需资料及信息用于合规审核。
·财产隔离。公司分别核算每个客户的资金和财产以及自己的资金和财产。您的资产将被保管于客户资产专门账户,您资产的价值波动都将有结单或相关说明。
·客户必须自己保存账户、交易密码等,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自己独立承担责任。
·公司会符合高标准的市场行为、诚信和公平交易、在提供任何服务时应有的技巧、谨慎和勤勉、及时和充分的披露。不做误导性的陈述、承诺或预测。确保向客户提供有关的充分和及时的资料(i)公司的费用、佣金和可收回的支出;(ii)公司向客户推荐的投资策略的任何风险;(iii)为使客户能够就与持牌人或通过持牌人进行的证券投资业务作出明智的决定而合理地被视为必要的任何其他事项。公平对待利益冲突中的客户的责任,以及采取合理步骤确保。公司作为客户投资的执行者,维护客户做决定的独立性;客户应明确投资决定的风险性,并为此独立担责。
·客户协议。公司与任何客户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以书面协议的方式进行。在发出任何资料单张、经纪通告或其他投资刊物,发行投资刊物(例如提纲表)或代表仅予执行的客户进行交易时,无须签订客户协议。
·被许可方代表私人客户进行或有负债投资的交易,除开曼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外,客户协议还应规定:在何种情况下,被许可方可以通过保证金的方式向客户要求追加资金;交易所交易的最低保证金,应当相当于证券投资业务中介机构的保证金要求;可以提供保证金的形式,以及提供保证金的时间在客户未能提供所需保证金的情况下,他可能要求或有权要求被许可方采取措施。
·每个交易事务后,公司和客户签订具有交易基本特征的合同(除非客户以书面要求不应发出合同通知时,公司无须向客户发出合同通知。
·从银行确认:①客户资金或公司持有的资金信托——协议或书面确认;②此类账户不会与公司其他账户混同;③银行不会对客户账户就公司所欠债务行使任何留置权或类似权利。
·根据客户交易需要,如果需要将客户资金转至SIB中介机构允许通过中介进行交易或履行担保义务,公司将通知客户。
·当发现客户可能涉及洗钱、诈骗或者其他违法犯罪,将冻结账户,并可以应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提供客户相关信息。
·投诉程序:公司有一个有效的系统来处理投诉,在这个系统下,相关记录(包括中央登记册)会被保存下来,调查投诉背后的情况,并在14天内对所有投诉作出回应。此外,当投诉被视为“重大”投诉时,应考虑通知CIMA。
·访问记录。在法定期间该公司保持记录, 即根据规定并从SIB关联客户收到通知后公司已发送或需要发送给该客户标的物的相关记录,公司将根据客户要求向其提供这些记录。